(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事项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在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空缺期间的代行安排及保密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