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修订))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严禁用于证券投资、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节余资金使用、超募资金安排等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