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