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重大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还规定了会议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档案保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