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及与审计部的协作机制,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