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