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1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子公司重大事项等。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