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解任等。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仍须履行公开承诺,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且不得在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所持股份。公司有权对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