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及时归还。此次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损害股东利益。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4亿元已全部提前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