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腾达建设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挺))
李挺声明被提名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