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定义,包括为子公司、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但不包括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对外担保事项由财务部门经办,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逐级审批。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相关方应提供反担保。担保合同须书面订立,明确债权范围、担保方式及期限,并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或公证手续。经办部门应持续跟踪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主债务到期未履行的,公司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续期担保视同新担保,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失的,责任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