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 – 职权范围)
金利來集團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大部分委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可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公司秘書為提名委員會秘書,亦可另委任具資格人士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委員,會議可透過電話或視像形式進行。決議需獲大多數出席委員同意,書面決議經全體委員簽署視為有效。會議紀錄由秘書保存並供董事查閱。董事會主席、行政總裁或外聘顧問可應邀列席會議,但僅委員有投票權。於股東週年大會,提名委員會主席或指定獨立非執行董事需出席並回應股東提問。委員會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物色董事人選、提出委任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推動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及確保符合上市規則。委員會有權獲公司提供資源、尋求獨立專業意見、使用中介機構物色人選及與候選人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