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离职的情形与程序,包括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下的处理流程。制度规定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且在特定情况下需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就任。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并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离职董事须继续履行公开承诺,承担保密义务和忠实义务,并遵守股份转让限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制度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