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交所对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13)、六名现任董事及一名前公司秘书的纪律行动)
香港联合交易所对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13)及其六名现任董事和一名前公司秘书采取纪律行动。联交所谴责该公司、相关董事及前公司秘书陈健威,并指令相关人员在90天内完成18小时关于监管和法律议题、《上市规则》合规的培训,内容涵盖董事职责、《企业管治守则》及《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规定。该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就两项主要交易发出资料通函,且未及时回复联交所查询,违反《上市规则》第14.41(a)条及第2.12A条。相关董事未尽职履行监督责任,过度依赖公司秘书,未确保合规机制有效运行。前授权代表孔健岷及陈健威未履行与联交所沟通的职责,陈健威擅自决定资源分配,未向董事会汇报关键事项。公司迟至2025年4月才发送通函,延误达16个月。所有相关人士承认违规并提出补救措施,包括更换授权代表、加强内部监控及合规培训。上市委员会基于其配合态度作出上述制裁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