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徕木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需报证券交易所备案。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及资本市场战略筹划等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解聘条件、空缺期间的代行安排以及培训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