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宏创控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版),明确了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监督管理要求。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中,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或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严格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涉及变更用途、实施地点或使用超募资金等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