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徕木股份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研究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考评,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履职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