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强调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防控。公司董事会负责资金占用防范,资产财务部和审计监察部定期监控和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年度审计时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原则上要求以现金清偿被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