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责。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单位任职,且需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经验。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职责,以及履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