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需按规定程序审议。规则还明确了会议通知、召开、表决、记录及回避制度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