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规范董事会提案管理工作。该办法明确了提案范围、提案人资格、提案流程、内容要求、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提案需经主管领导签署后提前15日报送证券部,涉及党委审批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应履行前置程序。提案内容包括定期报告、预算决算、投资计划、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证券部负责提案初审,董事长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会议。提案通过后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须遵守内幕信息保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