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版),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记录等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提交程序合规。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区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