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华荣))
提名人潘华荣提名施伟力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施伟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因公司延期换届,此前任期曾超过六年,但离任已超三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