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施伟力))
施伟力作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三年未受处罚或公开谴责。其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虽曾连续任职超过六年,但离任已超三十六个月。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