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科三环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须遵守决策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部门需严格审核支付依据,注册会计师应在年报审计中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并采取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