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乘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投票权不得交叉使用。董事候选人须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需进行后续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本细则。本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