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标准、遴选与审核人选、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等职责。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须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