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管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