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决议等内容。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会议提案需符合规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依法保障股东权利,确保会议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