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邮箱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和参与权。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并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在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后,需及时披露活动记录。公司不得在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以非正式渠道替代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