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行为。制度明确离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工作交接义务、持股管理规定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辞职在特定情况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依劳动合同执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原任职期间承诺需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持续有效。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