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任免条件及行为规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筹备、股票变动管理等工作。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