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战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关联成员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