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程序。制度明确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董事须继续履行公开承诺,承担保密义务及忠实义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制度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