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登记、申报、买卖限制、锁定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规定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并禁止在定期报告等敏感期内交易。相关人员须及时申报信息,股份变动后两日内报告并公告。违反规定者,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