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提名事项进行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