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金顶控股股东、实控人及相关方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洛阳均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四川金顶控股股东,确认截至回函日除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资产注入、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该企业及实际控制人洛阳市人民政府未买卖四川金顶股票。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第一大股东也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且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