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安全与环保五个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通知、表决程序及决议执行等均按规则执行,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