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B及17.50(2)h)条作出公布)
本公司Cool Link(Holdings) Limited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B及17.50(2)(h)条作出本公布,回应此前发布的监管公告及纪律行动声明。董事会(陆女士除外)审阅相关文件后,经考虑陆萱凌女士的背景、专业知识及贡献,认为她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理由如下:监管公告中的调查结果并未指出陆女士不适合担任联交所上市公司的董事,且相关事件不涉及其有任何不诚实行为、欺诈或诚信问题。经评估,董事会确认陆萱凌女士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1及5.02条的规定,已妥善履行董事职责,因此继续认定其适合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陈少义先生、郭桂先先生、倪朝祥先生、谢仁仁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爱庄女士、陆萱凌女士和陈慧雅女士。董事愿共同及个别承担本公布内容的责任,确认资料准确完整,无误导或遗漏。
本公布已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刊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