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凯美瑞德(苏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