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比99.7933%,反对占比0.1152%,弃权占比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