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搜寻并审查候选人,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