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强调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并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进行自查。独立董事须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且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