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要求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环境信息、重大风险及其他重大事项的信息报送范围,并规定了信息报告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保密义务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