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应书面报送董事会,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