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形,禁止以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防控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措施追回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册会计师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须公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