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质量,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1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相关议案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