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科对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决定)
德泰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联交所函件,联交所认为公司未能维持上市规则第13.24条规定的足够营运水平及资产价值以支持其持续上市。主要业务酒店款待分部过去六年收益持续偏低(1600万至3100万港元),并连续亏损;位于日本北海道的滑雪度假村过去三年平均每月入住率低于60%,且无外部运营商支持下的自主经营能力存疑。公司提出的翻新项目至今未落实设计及施工,预计2028财年完成的目标缺乏可信度。其他业务(借贷、酒类、证券投资)收入微薄,缺乏实质、可行及可持续性。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5.56亿港元,但资产是否足以支持持续运营仍存疑。联交所决定若公司在七个工作日内未申请覆核,其股份将于2025年11月19日起暂停买卖。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股份若连续停牌18个月,联交所有权取消上市地位。公司正评估是否提出覆核,后续将适时发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