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32项议案。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调整董事会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席位保持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制度予以废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同步修订,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并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会议还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