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报告程序及责任主体。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变动、风险事项等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内容。要求在知悉重大事项后第一时间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具体工作。对未及时上报或泄密行为将追责。